“小物业”往往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虽争议标的额不大,但具有主体多、涉及广、易激化等特点,一旦处理不当,则可能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进一步激化。在诉源治理机制改革的背景下,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总对总”合力,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36件,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
近期,城郊法院收到某物业公司诉小区业主的36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该批案件系因小区开发商未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房屋质量瑕疵、物业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不断,出现业主连续多年拖欠物业费的问题,该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城郊法院收到该物业公司起诉材料后,将该批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推送至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诉前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先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常见法律问题、案件争议焦点、化解矛盾的重点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其后调解员前往涉案小区,组织该物业公司相关领导及小区业主代表进行沟通,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梳理案件矛盾焦点。在调解员释法明理、积极沟通下,业主方认识到物业服务是服务公共区域而并非以入住为标准,以及拒缴物业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物业公司认识到自身提供物业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利等问题。最终,该物业公司诉小区业主的36起纠纷均化解成功。
今年以来,城郊法院不断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运用“法院+”调解模式,积极整合各方调解资源,使得一批诉至法院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快速、有效化解。下一步,城郊法院将持续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物业纠纷机制,吸纳更多的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到诉源治理工作中来,多措并举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积极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