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琼0271执3630号之六
本院将于2017年10月23日10时至2017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9/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海口市国贸路59号正昊大厦地下一层4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HK095505],建筑面积11.37平方米,{拍卖标的物详情见海南首立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琼首估(房)字[2017]第10-13号评估报告}。
起拍价:118700元 评估价:118700元
保证金:20000元 增加幅度:1000元
特别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净值公开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2、标的物产权证照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标的物实际面积以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颁发的产权证为准;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与本院联系;
5、该标的物未抵押,未查封。
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10月18日前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申请,资格经执行局确认后,向本院网拍小组提交经执行局确认的证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三亚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为起拍价。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且不断循环直至无人出价。
五、报名方式:拍卖结束前都可报名交保证金,保证金支付方式有3种:网银支付、余额宝支付、支付宝支付。(详情见网页司法拍卖支付方式教程)。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竞买保证金相对较高。竞买人报名交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拍卖结束后办理手续方式:
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竞得者被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川支行,账号:1010283690000002)。缴款用途处注明:竞买×××(标的物)余款(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缴纳余款后本人携带付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本院网拍小组(3楼3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城郊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3、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意看样者请于拍卖日五日前向本院报名看样,本院根据报名人数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并且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出价竞拍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院网拍小组电话:0898-88865831
三亚市城郊法院执行局电话:0898-88866025(王法官)
联系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344号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