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3)琼0271执5078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国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890778T,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3号楼502-2。
法定代表人:王洪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澄,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31518532F,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郑文涛,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国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琼0271执5078号]过程中,北京国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另案申请执行人北京华铭保信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案号(2022)琼0271执2741号]、另案申请执行人北京京益远旺商贸有限公司[执行案号(2022)琼0271执5959号]作为一方当事人,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内容,上述三案债务共计16,706,167.15元,被执行人已于2024年1月18日支付申请执行人本案债务4,906,167.15元,被执行人应自2024年第一季度起,至2025年第四季度前分8次支付共计1180万元至本院当事人案款账户,其中前七个季度各支付150万元,最后一个季度支付130万元,再由本院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上述三案申请执行人均指定由案外人杨澄收取本案全部案款。
如对上述案款发放有异议的,需在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
联系人:舒法官。
联系电话:0898-88866267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